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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我的小白就是SONY-T2。
2008年24歲那年買給我自己的生日禮物。使用約一年,除了小白的家很髒之外,小白本身好的很,4G內建記憶體很大,照片都懶的刪了(反正都很夠用)。
上星期六遊三峽,看到小白最後一眼是在豆花店的桌子上,我阿母因為逛起三峽那邊的菜市場(買了2件衣服?) 所以只有我、阿爸、我弟一起去吃豆花,因此要離開的時候還順便排隊外帶了一碗。就是在排隊的時候,我的小白還好端端的躺在桌子上。那時我還叫我弟要記得放進我的包包裡。後來吃完豆花,開心的去買泡泡龍就回家了。 隔天一早起身梳妝打扮,因為中午和艾瑞克要約吃中餐。就在我準備拿起相機想要來自拍一下時。 發現…. 相機呢??? 這時候才想起來昨天從三峽回來後再也沒看到小白這件事。當下慌死我了,腦海中浮現的是…會不會真的丟在吃豆花的桌子上? 不見了怎麼辦? 買新的嗎? 要買哪台? LX3嗎?還是直接買DSLR,這樣我跟傑西都能用 – 很扯~我都已經想到要買什麼新相機了!! 之後一直狂撥給我弟,問他 相機呢?相機呢? 還沒清醒的他喃喃的跟我說~放在車上啦!! 放
在
車
上
也就是說~小白沒有不見,只是放在車上。所以…也不用買新相機囉?? 坦白說,當下我有點失望~
失而復得的心情很矛盾,我根本是想買新相機吧我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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